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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检察履职 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秩序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 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秩序

人民网

编者按:数字经济发展迅猛,正在深刻地影响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同时也催生了许多新的立法需求。数字经济的网络治理情况如何?怎么样更好地发挥法治的护航作用?人民网“良法善治大家谈”栏目推出系列报道,解读数字经济的法治之道。

“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重要的职责和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上表示。

世界正进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数字经济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动力和潜能的同时,也对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文化塑造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郑新俭认为,数字经济是法治经济,应对和解决这些挑战和问题,最关键的就是要崇尚法治、厉行法治,发挥网络法治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确保数字经济平稳发展。

“检察机关必须因应时代发展,深刻认识数字经济法治对检察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安全和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和数字环境。”郑新俭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重视数字经济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的需求,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坚决治理网络黑灰产业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协同共治,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建立网络社会行为规范和数字治理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有效对接、有益转化,实现数字治理变革,努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郑新俭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需要,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诉讼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检察产品。

据介绍,2018年、2019年、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网络犯罪案件人数分别同比上升20.7%、30.2%、50.3%。尤其是关注数据信息安全,精准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相关黑灰产业链,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400余件6000余人。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方向。“面对数字经济带给我们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意见》,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严格依法履职,让数据更安全更有活力。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网络空间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严密网络法网,明确数据规则,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秩序。”郑新俭说。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活动的数字化变革正在加速演进,生产、研发、制造以及消费等价值链不同环节的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数字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全球价值链分工形态调整,改变要素参与价值创造方式,催生新的商业发展模式,赋能传统贸易转型发展,助推科学技术革新与升级。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动下,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已到关键阶段。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不仅有助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是中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必由之路。
重塑价值链分工与价值创造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共同成为引领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工的重要方面。新要素创造新分工,新分工驱动新增长,生产要素的变化通常引起经济形态的重大变革。当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正加速推动全球经济活动的数字化变革,引发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使数字化背景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更具灵活性。一方面,由于传统价值链分工链条相对冗长,上下游行业的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而数字化能够实现不同功能的专业化、模块化和标准化,有效去除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价值链中低端环节的迁移成本与交易成本,进而打破时空限制,为分布于不同地理空间的企业参与价值链分工创造有利条件和必要准备。另一方面,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大型企业对价值链上各价值创造环节的垄断地位,为中小企业参与价值链分工提供更多机会。可见,数字化变革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度和广度,有助于不同国家或地区迈向价值链中高端,进而对重塑全球利益分配格局、驱动价值链分工转型升级发挥关键作用。
数字化变革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要素参与价值创造的方式,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更高环节攀升。一方面,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化生产和服务方式,能够显著改变传统价值链分工的治理模式,在各市场主体间形成更为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而传统价值链分工的价值分配,取决于价值链中掌握核心要素的上游企业,这些企业往往占据价值链“微笑曲线”两端的高附加值环节而获取高额收益。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依赖人口、土地、资源等传统要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且大多juji于低附加值环节,缺乏足够的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支撑,因此主要集中在全球价值链中低端,而西方发达国家在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全球价值链上的重要配置资源,数据资源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将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由此,数据资源较为丰富的中国,可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国内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的深度整合,实现已有价值链体系的重构。
催生商业模式与贸易形态
随着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广泛应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平台等新的商业模式将成为全球价值链发展的新动力。一方面,市场的天然物理距离和搜寻成本阻碍了中小企业参与传统贸易,而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这些企业能够实现产品和服务差异化,进而扩大国际竞争优势与领先地位,打破全球价值链中由大型跨国公司主导的既往模式,摆脱“低端锁定”状态。另一方面,从物理价值链升级为数字化价值链是当前全球价值链的新特征,数字化平台是数字经济发展与应用的中枢,同时覆盖了价值链的供需两端,汇集了全球市场和用户群体,降低了国际交往与贸易成本,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化、快速化、高质量的需求搜索与匹配服务,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跨境贸易及其利用“数字红利”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数字贸易通过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收益分配格局,成为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主要动力之一。
      第一,数字技术的运用,将加快数字贸易的发展,使制造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和资本密集型转化,不断提升生产制造环节的战略地位,有助于中国实现全球价值链攀升级。
      第二,数字化有助于扩大贸易规模、贸易范围,提升贸易流通周转速度与交易途径,为全球范围内的所有潜在客户提供基于数字化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而改变全球价值创造模式和收入分配格局。
      第三,面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从国家战略层面强调了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并积极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从全球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发展情况来看,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中的应用带来了贸易方式和贸易对象的改变,推动着全球数字贸易快速兴起,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处于领先地位,世界正在进入数字贸易全球化的发展阶段。因此,利用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地位,抓住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机遇,是中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提升全球经济治理话语权的关键举措。
助推科技革新与产业升级
技术创新对于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意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不同产业的深度融合,还将进一步加速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能够转变既有生产模式,提升生产效率,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另一方面,数字化使得拥有丰富数据资源及新兴科技的优势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优化布局,进一步丰富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空间区位选择,提高价值链分工环节的数字化水平。此外,数字化使全球价值创造趋于知识密集化。当前,基于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重塑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集群不断向各个行业深度渗透、融合与应用,传统的经济活动越来越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这就为拥有先进数字技术的国家创造了具有垄断性的技术空间。正是由于这种技术范式的改变,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已很难通过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实现技术赶超与升级。虽然长期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处于中低端的生产制造环节,但中国的部分产业、企业及其产品的竞争优势正在借助数字技术成倍放大,进而助推中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稳步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同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促进中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点内容。这就要求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充分利用数据要素资源与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加速形成众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同时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及其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为中国稳步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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